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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8 09:04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安全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岳阳县城南路核工业地质局311大队门前路段增设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抓拍违反交通信号在城市严管路段停车交通违法行为,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为宣传告知期,2024年10月11日0时启用。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