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逐渐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可仍有少数心存侥幸之人认为自己哪怕酒驾也不会出事,或者“运气差”被交警查处。其实,在酒后开车的那一刻,注定会有被查获的那一天,切记不要以身试法。
湘西:实习期酒驾?到手的“转正”飞了
11月11日晚,湘西泸溪交警在武溪镇金天路武溪二小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符某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符某称当晚8点在烧烤摊喝了一瓶啤酒,一个小时后觉得酒气散了,心存侥幸骑摩托车回家,结果没想到被民警查获。而符某于2023年12月才通过增驾考试取得机动车C2驾驶证,目前仍在实习期,还差1个月便可转正。
最终,民警对其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合并罚款2020元,暂扣摩托车驾驶证6个月。
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符某的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C2驾驶证也被依法注销。
湖南交警提醒,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也是置别人的安全于不顾。
(▲10月22日,湖南邵阳,向某酒后驾驶三轮车行驶至洞口县城蔡锷路广播局门前路段时,与并排行走在机动车道内的行人杜某秀、成某云相撞,造成杜某秀、成某云受伤。)
(▲酒驾醉驾行为害人害己)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都能引以为戒,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文明交通、携手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