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3年年底,城南中心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城区有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为了尽快核实情况,办案民警循线追击,摸排出嫌疑人何某某(男、26岁、岳阳县人),并于2024年1月11日将其抓获。
经查:何某某在明知依托咪酯被列管的情况下,于2023年10月份购得毒品依托咪酯后做成“电子烟”出售给他人,并从中非法获利。经审讯,何某某对其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已被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案例二
近日,城北中心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远赴广东省连续奋战24小时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男,37岁,广东省海丰人),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
经查,郑某系吸毒人员,从事贩毒活动,从中赚取利润,以达到“以贩养吸”的目的。2023年12月初,郑某从广东购到依托咪酯运至岳阳,便安排下线制作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随后将这些电子烟“烟弹”贩卖给他人,从中非法牟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