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联合益阳市森林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捕捞、运输、销售一体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
7月22日16时许,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通过智慧渔政巡查发现,洞庭湖舵杆洲水域附近多人正在进行非法捕捞。获此线索后,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北洲子派出所联合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迅速赶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到达现场后,非法捕捞人员早已逃离,经过15个小时全力搜查,现场查扣塑料渔船只1条、改装三轮摩托车3辆、手机3部、电瓶1块、逆变器1台、塑料筐8个、塑料桶4个、保温箱5个、竹竿2根、丝网14条、鲜鱼1200余斤。
7月24日,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该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移送至益阳市森林公安局,益阳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联合大通湖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深入调查,专案组民警发现这是一个人员众多、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该团伙反侦察意识极强,作案手段十分隐蔽,捕捞、放哨、运输、销售环环相扣。经大量摸排走访和深入研判分析,专案组民警成功锁定16名嫌疑人身份。在充分掌握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后,大通湖公安分局迅速展开收网行动,7月至9月,大通湖公安分局先后将秦某军、吴某坤等1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期间,秦某军、吴某坤等16人受利益驱动先后40余次在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水域采用电力设备电鱼、丝网捕鱼等禁用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捕捞野生珍稀鱼类11000余斤,涉案价值达110余万元。该犯罪团伙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作案所得渔获物主要运往外地销售,形成了“捕-运-销”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目前,秦某军、吴某坤等1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深挖彻查、追赃挽损等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