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有人为图一己之利,不守法律底线和安全红线一再铤而走险!不过这种违法行为大概率会得不偿失,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临澧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售卖银粉和铝银粉,而银粉和铝银粉,都是制造烟花开爆药的原材料,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经营销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治安大队迅速核查相关线索在查实相关犯罪证据后,办案民警将涉嫌非法经营的,康某、孙某夫妻二人抓捕归案。经查,康某、孙某二人明知经营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仍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银粉和铝银粉售卖给多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目前,康某、孙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