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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平政〔2023〕5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3-00002
  • 发布日期
  • 2023-01-24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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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足球彩票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4 浏览次数: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足球彩票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平政〔202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李明俊同志代表足球彩票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足球彩票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足球彩票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实质、联系实际、强化实干,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落实方案报送足球彩票办公室,并于2023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足球彩票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通报落实情况,确保2023年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围绕固链补链强链,做大做强尼龙新材料核心主导产业,加快神马股份退城进园、24万吨双酚A、20万吨尼龙6切片、20万吨尼龙66切片、万吨级对位芳纶一期、7000吨尼龙66差异化功能纤维等项目建设,开辟尼龙城汝州“第二战场”,到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汝州足球彩票、叶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委会,平煤神马控股集团

2.强化自主创新,完善集群配套,提升电气装备、特钢不锈钢产业水平,加快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高低压电气产业园、电气科技产业园、河钢集团氢冶炼、舞阳矿业钒氮合金二期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形成两大五百亿级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舞钢足球彩票、宝丰县政府、郏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推动煤化工、盐化工、新型建材等产业“绿色、减量、提质、增效”转型,抓好40万吨聚碳酸酯、京宝焦化改扩建、3万吨新型核级石墨材料、碳氢新材料产业园、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百亿级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加强关键原辅料和生产工艺研发攻关,加快各类创新药产业化,培育壮大医疗器械、高端医用耗材等产业,支持真实生物扩能增产,抓好4.7万吨新材料及新药中间体、医药新材料精细化工、500万件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扩大新能源储能产业规模,深化与重点企业合作,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抓好盐穴储气库、抽水蓄能电站、10万吨锂电负极材料、氢蓝时代新能源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叶县政府、鲁山县政府、新华区政府、湛河区政府

6.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能级,巩固节能环保、机车装备等领域优势,扩大智慧矿山、工业机器人等新兴装备规模,抓好跨境装备智造产业园、新能源智能矿山装备制造产业园、工业机器人核心部件及精密智能装备生产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加快发展信创产业,强化与山西烁科、江苏吉芯微等企业合作,抓好半导体产业园、碳化硅半导体功率器件集成电路封测、1.8万吨太阳能级硅料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8.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建设西部石龙氢能储能产业发展基地,培育壮大碳基新材料、特种工程塑料、特种合金材料等产业,超前布局类脑智能、生命健康等产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石龙区政府

9.完善“物流+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发展智慧物流、数字仓储,抓好公铁智慧物流港、物流枢纽基地、临港物流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宝丰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实施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开展全生命周期工业设计,推动科技金融、研发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 

11.实施生活服务新供给培育工程,推广“社区+物业+养老托育”“嵌入式机构”模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二、着力打造创新高地

12.大力推进白龟湖科创新城建设,深入实施鹰城智慧岛、芯片制造专用材料联合实验室等项目,积极引入高校和研发机构,着力打造科技创新主引擎。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

13.高标准建设尼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现代医药产业研究院、尼龙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河南省电气装备中试基地、河南省高性能尼龙纤维中试基地、北大化学院中试基地,推动创新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

14.新增省级创新平台15家以上,组建市级创新平台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5.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7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16.高质量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支持企业凝练一流课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深化“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鹰城企业家大讲堂”等活动,提升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深入实施“归根”工程,加快出台“人才新政”2.0版,积极引进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团队)。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19.完善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等激励机制,推动人才服务提质增效,让各类人才安心创业、顺心工作、舒心生活。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优化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推行“揭榜挂帅”、科技创新券等制度,营造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积极扩大有效需求

21.滚动开展“三个一批”活动,继续推进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加快推进362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126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2.加快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开工呼南高铁平顶山段,争取沙河复航开港运营,加快平漯周高铁、焦唐高速、叶鲁高速、焦平高速等项目建设,推动鲁山机场、周平高速、郑南高速、北汝河航运等项目取得积极进展,着力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3.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四水同治”,分批实施全域循环生态水系规划,抓好昭平台水库扩容、燕山水库引水、前坪水库引水、南水北调后续配套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全面构建“一纵三横、五库联动、外引内连、河渠交织、城乡一体、循环高效”的现代水网。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4.推进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尼龙城铁路专用线、源网荷储一体化、管廊连通、道路连通等项目,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责任单位: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平煤神马控股集团、平顶山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工业创新中心、算力中心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卫东区政府

26.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新增上云企业1600家,新建5G基站1600个。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7.落实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8.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9.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

30.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

31.实施大宗消费品以旧换新,分阶段精准投放消费券。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2.大力发展直播带货、视频营销等新型消费,支持开展在

线教育、在线办公、互联网医疗等线上服务试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

33.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健全县域商业体系,通过数字赋能、商旅文体融合等打造一批消费新场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4.加快发展平台经济,在电子商务、生活服务、大宗商品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平台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35.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加快形成规划“一张网”“一张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6.积极融入郑州都市圈,强化交通联通、产业贯通、创新融通、要素畅通,努力成为中原城市群重要一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7.大力发展城市经济,进一步明晰市内各区产业定位,支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推动中心城区“起高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38.推动市区从“湛河时代”迈向“沙河时代”,推进宝丰县、叶县、鲁山县、郏县与中心城区协同发展,提升汝州市、舞钢市支撑区域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9.以现代化理念开展城市设计,传承历史文脉、提高审美水准,注重与矿山、厂区的良性互动,突出“湖光山色、素雅暖灰”色彩定位,着力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0.持续推进城市体检,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建设,抓好青少年宫、火车站等片区更新,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66个,加快推进15个城市游园、11条城市道路和3个高速路口改造提升,加快打通矿工路、稻香路、龙翔大道等断头路,新改造各类管网104公里以上,争创国家城市更新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

41.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商业商贸、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设施建设,着力打造15分钟生活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2.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作用,加快许南路东移、平鲁快速通道、大西环北延、智慧停车场、全息感知智能路口等项目建设,抓好广告整治、“双违”拆迁、绿化亮化美化、城市保洁等工作,着力解决停车难、交通堵、市容环境“脏乱差”等“城市病”。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43.深化县域放权赋能、开发区“三化三制”、户籍制度等改革,高效配置资源要素,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促进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功能集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44.实施主导产业培育行动,进一步做强做优各县(市)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5.加快实施城乡12个一体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增强乡镇联城带村功能,提升乡镇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6.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16条措施,优化用地和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47.完善长租房发展政策,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5000套,新开工老旧职工公寓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4151套,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48.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持“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银行”机制,加快推进“保交楼”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问题楼盘化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平政〔20235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49.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快2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6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225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0.加强水利、农机、气象、粮食仓储物流和应急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整市推进行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和供给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气象局、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51.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保持韭菜育种研发能力全国优势地位,扶优做强优质小麦、郏县红牛、舞钢种鸽、尧山白山羊等特色优势品种。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农科院,舞钢足球彩票、郏县政府、鲁山县政府

52.创新发展农业保险,提升农业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平顶山银保监分局

53.依托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施“带、链、园、企”一体推进工程,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4.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富硒粮果、优质烟叶、生态畜牧养殖等产业,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带和农产品优势区,加快形成“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烟草局

55.开展“鹰城名优”农业品牌认定,新增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8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6.突出三产融合、三链同构,加快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工程,发展体验型、智慧型、产城融合型农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7.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道路畅通、数字乡村建设等七大提升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50公里。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58.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开展市、县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成改厕1.6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6%。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59.加大水美乡村建设力度,推进农村水系连通、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60.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传承文脉、留住乡愁。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救助,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平政〔20235

62.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乡土人才培训,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

六、持续深化改革开放

63.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加快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交房即交证”,推进电子证照“应发尽发”“应用尽用”。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64.完善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5.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纵深推进“万人助万企”,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力争新增“四上”企业700家,市场主体达到46.7万户。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66.完善“四张图谱”、推进“四个拜访”,加大与央企国企对接力度,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龙头企业招商、股权招商、以商招商,积极筹备办好第十六届豫商大会,开展好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招商活动,着力引进一批优质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7.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完善支持外贸发展政策,加快海关技术中心、跨境贸易平台、保税物流中心等建设,支持外贸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开拓市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平顶山海关

68.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投融资公司转型升级,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实施二、三级公司混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9.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0.统筹推进“五水综改”。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71.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项目落地、城乡建设、民生事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空间。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大力开展“百园增效”行动,科学调配建设用地和占补平衡指标,优化供地程序,提升用地报批效率,全力保障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3.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年新增贷款260亿元以上,社会融资规模突破320亿元。拓展企业股权、债券等融资渠道,力争年内真实生物港交所上市、东方碳素北交所上市。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74.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国家资金支持,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七、大力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

75.抓好尧山温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改造提升、尧山文化旅游生态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培育鲁山、舞钢、汝州高端民宿集群,争创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等品牌15个。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6.实施“研学+”计划,建成非遗、红色文化、休闲农业、工矿遗址等研学基地5家。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77.实施“礼赞鹰城”文创产品研发工程,打造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文创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78.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快推进“四馆一中心”、城市记忆文旅综合体、城市书房、图书馆、乡村文化合作社等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平顶山市财城投资有限公司

79.深入挖掘三苏、曲艺、姓氏、墨子等优秀文化资源,努力创作一批文艺精品力作。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好鲁山仙人洞遗址、叶县余庄遗址、汝州温泉遗址发掘保护和展示,加快楚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公园、煤山遗址公园等建设,积极创建平顶山汝窑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0.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八、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81.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

82.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抓好天瑞煤焦化、汝丰焦化装备大型化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再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静脉产业园、发泡陶瓷轻质隔墙板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4.严格落实“四水四定”,扩大南水北调供水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85.大力开展绿色创建,发展绿色配送,推广新能源汽车,深入推进公交示范市创建,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86.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落实碳排放交易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87.加强涉煤涉气工业企业、扬尘、柴油货车、臭氧等污染源综合整治,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政〔20235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

88.深入实施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政府、石龙区政府

89.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90.加快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抓好中水综合利用,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1.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2.深入推进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生态保育带建设,有效推进山区困难地造林和湿地生态修复,完成森林抚育5.7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93.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4.加快推进北部矿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环白龟湖生态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5.持续深化“河长+”工作机制,加快沙河、北汝河等河道综合治理,打造一批省级幸福河湖。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96.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6.9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97.持续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增加就业岗位韧性。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8.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加快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0万人。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新增返乡创业9500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9.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0.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薄弱环节改善提升等工程建设,抓好市十五中迁建等项目。支持普通高中多元特色发展,加快市一中改扩建、市实验高中改扩建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01.深化教体综合改革,适时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等改革。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2.支持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推动平顶山科技职业学院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

103.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持续做好“双减”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0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备战工作,办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05.完善疫情防治措施,按照“保健康、防重症、强救治、优服务”原则,全力做好重点人群救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6.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国家级重点专科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健共体和城市医共体建设,建成投用市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门急诊医技楼、市中医院新城区分院,开工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市三院扩建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7.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8.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109.发展中医药产业,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1.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12.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及务工农民、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3.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当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养育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14.健全多元普惠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和服务提升,着力打造鹰城特色养老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15.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   

116.深化社区治理“五个一”机制,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全面推进“三零”单位创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117.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数治“四治融洽”,完善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18.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19.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市创建,大力实施“雪亮工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

120.压紧压实“三管三必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危化品、矿山、工贸、消防、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健全“领导+专家”排查整改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建强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和各种风险隐患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2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22.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2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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